“精致襄阳”怎么建?“襄十三条”11月11日起正式实施

一座城市的灵魂,不仅表现在气派的高楼大厦、宽阔的交通干道,更在于以人为本的设计与精细化的建设。

临山滨水界面是否开敞,视线通廊是否通畅,街道空间是否宜人,古城保护是否合理,城市天际线是否“养眼”……这些细节看似微不足道,实则关乎这座城市每个人的体验与感受,也考量着城市规划管理者、建设者和设计者的情怀与智慧。

为什么要出台“襄十三条”?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高质量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尤其在今年4月,住建部、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落实在行动上,结合襄阳实际情况,制定了《“精致襄阳”城市品质提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襄十三条”),科学指导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筑方案设计,并从2020年11月11日起实施。

“襄十三条”会带来什么改变?

采用“绣花精神”打造建筑、街道空间、公共空间以及古城保护,注重人居环境改善,使市民“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提升老百姓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襄十三条”是如何做的?

从建筑控制、功能布置、视线通廊控制、街道控制、历史文化保护五个方面对城市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希望达到显山水、展古风、提品质、建秩序的城市建设效果。

一、建筑退距要“开放宜人”,不要“封闭消极”

二、建筑高度要“高低错落”,不要“缺乏变化”

三、建筑面宽要“高宽适宜”,不要“比例失调”

四、建筑立面要“简洁美观”,不要“零碎复杂”

五、建筑屋顶要“丰富有序”,不要“呆板单一”

六、建筑形态要“原创设计”,不要“千篇一律”

七、建筑色彩及用材要“相互协调”,不要“杂乱无章”

八、滨水功能布置要“便捷通畅”,不要“功能单一”

九、视线通廊要“通畅无阻”,不要“一堵视墙”

十、街道空间要“以人优先”,不要“以车优先”

十一、街道宽高比要“舒适宜人”,不要“比例失衡”

十二、生活性主辅街系统要“功能分明”,不要“交叉重叠”

十三、古城保护要“彰显文化”,不要“风貌失调”

来源:云上襄阳

责任编辑:翟竞 / 编审:任丹

(作者:云上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