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批新规今起实施 看看哪些与你有关

今天,我们迎来春暖花开的3月,又有一批新法新规将正式实施:职业学生顶岗实习应给予报酬,网售医疗器械应有实体店……来看看哪些与你有关。

职校学生顶岗实习

应给予报酬

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校企双方可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顶岗实习学生或者学徒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

境外投资“放管服”改革深化

将推三大改革举措

国家发改委去年年底发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于3月起施行。在便利企业境外投资方面,新办法推出了取消项目信息报告制度,取消地方初审、转报环节,放宽投资主体履行核准、备案手续的最晚时间要求等三项改革。

在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面,新办法提出将境内企业和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境外投资纳入管理框架,针对境外投资监管薄弱环节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完善惩戒措施建立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三项改革。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

规范执行权

最高法日前公布《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个执行司法解释,均自3月1日起施行。

解释规定:不得依据和解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不得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应当另行立案审查处理。

国土资源执法监督更规范

办错案将追责

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首次对执法监督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职责:执法检查;制止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有关材料。

《规定》提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即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在查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过程中,因过错造成损害后果的,所在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过错责任。

政府采购投诉办法修订

给予供应商更大保障

财政部公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要求财政部门在指定媒体发布受理投诉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进一步提高透明度、优化服务,降低供应商的投诉成本。

网售医疗器械应有实体店

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线下应当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该《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办法坚持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明确从事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其销售条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该办法要求;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审核确认在其平台入驻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将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制定出台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应当保证安全设备设施维修维护、重点部位和库房监控等10类所需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按照《规定》,罚款针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零售经营者及生产经营单位五大类分别进行明确要求:

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在限期改正内未完成的最高处罚二十万元罚款;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处罚五万元罚款;

零售经营者最高处罚一万元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工(库)房超过核定人员等事故隐患的最高处罚五十万元罚款,

对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

用水产品实行

水效标识管理

国家发改委等3部门联合印发《水效标识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新标识可向消费者提供易于理解的水效信息,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水的产品,从而激励制造商和零售商生产、销售节水产品,促进节约用水。

(来源:新浪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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