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门前三保”专项检查考评情况通报(第十二期)

为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深入开展,切实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根据《谷城县城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县政府15号令)和城乡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要求,5月中旬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对城区各单位(含家属院)“门前三保”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随机检查考评,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门前三保”落实较好单位

1.县建筑设计院98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门口堆放有隔离墩,主体外墙和绿化树上悬挂有拖布,空调外机夹缝中淤积有白色垃圾。

2.城关镇中心学校98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树围内散落有零星白色垃圾、摆放有垃圾容器和保洁工具。

3.联通公司(康乐路)97.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院墙外设置有水池、水池周边污渍较多,主体墙面涂画有“牛皮癣”。

4.县供销社97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三车”乱停放,电线杆上张贴有“牛皮癣”;对外出租店铺门前车辆乱停放,空调外机上摆放有拖布。

5.县总工会96.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电线杆和弱电箱上“牛皮癣”清理不彻底,“三车”乱停放,占道设置路障,人行道上存在聚众娱乐现象。

6.县文化馆96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地面散落有零星白色垃圾,门前设置有水池,主体墙面和衣物回收箱上涂画张贴有“牛皮癣”、小广告,墙角淤积有落叶和石块,门前“三车”乱停放。

7.县农机总公司96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绿化树上悬挂有拖布;对外出租店铺人行道摆放桌椅,店铺经营噪音扰民,多处台阶上张贴有户外广告,门前摆放有移动店招。

8.县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原食药监局)95.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地面散落有白色垃圾,弱电箱、主体墙面、电线杆上涂画张贴有“牛皮癣”、小广告,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对外出租店铺门前摆放有桌椅,门前“三车”乱停放,存在飞线充电现象。

二、“门前三保”落实一般单位

9.县第二税务分局95分:墙面悬挂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设置不规范。责任范围内存在:地面散落有零星白色垃圾,弱电箱夹缝中淤积有白色垃圾,衣物回收箱上张贴有小广告,栅栏上悬挂宣传条幅不规范,车辆乱停放,院墙上部分瓷砖脱落。

10.县路灯管理所9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绿化树上悬挂有拖布、堆放有花盆和石块,鸿运装修招牌下淤积有油污;多处对外出租店铺出店经营,占道堆放石块、泔水桶、杂物等。

11.公积金办事处9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车辆乱停放,树穴内和弱电箱后淤积有白色垃圾和瓜果皮壳,占道设置隔离墩;对外出租店铺出店经营,主体墙面和台阶上张贴有户外广告、涂画有“牛皮癣”、悬挂有广告灯箱。

12.县动物卫生监督所94.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沿街晾晒衣物,“三车”乱停放,摆放有移动招牌,泡沫花盆乱堆放,主体墙面张贴有小广告,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对外出租店铺出店经营,且噪音扰民。

13.兴盛工贸有限公司(县府西街)94分:门前悬挂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设置不规范。责任范围内存在:路灯杆上悬挂有拖布,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对外出租店铺出店经营,门前摆放有移动店招。

14.县中医院94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设置不规范。责任范围内存在:墙角堆放有石块和保洁工具、周边污渍较多,部分废弃“三车”乱停放,门卫室后杂物乱堆放。上述部分问题已立行立改。

15.医药公司94分:门前未摆放“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门口张贴有小广告,医药商店门前LED显示屏闪烁、部分字体不亮;对外出租店铺门前墙面悬挂有灯箱。

16.液化气公司(筑阳路)93.5分:门前未摆放“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杂物乱堆放,主体墙面“牛皮癣”清理不彻底。

17.县疾控中心91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摆放不规范。责任范围内存在:多处主体墙面涂画张贴有“牛皮癣”、小广告,门前车辆乱停放,地面散落有零星白色垃圾和烟头;对外出租店铺门前张贴有广告,部分广告陈旧破损,外墙上悬挂有灯箱,门前杂物乱堆放。上述部分问题已立行立改。

18.龙湾社区91分:门前未摆放“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车辆乱停放,主体墙面、电线杆、弱电箱上涂画有“牛皮癣”,院墙外堆积有生活垃圾和石块,停放有1辆废弃三轮,墙角油污较多、散落有零星白色垃圾;对外出租店铺门前悬挂有经营性横幅。上述部分问题已立行立改。

19.商业车队家属院(粉水路)90.5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多处主体墙面涂画张贴有大量“牛皮癣”、小广告,外墙上悬挂有拖布,沿街堆放遮阳伞和石块;对外出租店铺门前摆放有移动店招,堆放有杂物。上述部分问题已立行立改。

20.供电总公司90.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主体墙面涂画有“牛皮癣”,门口违规设置路障,门前“三车”乱停放,院墙上部分灯带损坏,主体墙面警示牌倾斜。

三、“门前三保”落实较差单位

21.供电公司筑阳供电所89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主体墙面、变电箱上涂画有“牛皮癣”,部分下水道盖板破损、缺失、周边淤积有白色垃圾,通道内淤积有大量白色垃圾和树枝、杂草丛生,环境卫生“脏、乱、差”;对外出租店铺门前墙角杂物乱堆放,车辆乱停放,地面散落有零星白色垃圾。

22.北河供电所88.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门前多处散落有零星白色垃圾、大量烟头、建筑渣土和杂物,环境卫生“脏、乱、差”;主体墙面涂画有“牛皮癣”;弱电箱上宣传广告陈旧脱落,车辆乱停放。

23.新华书店家属院(城垣路)87.5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主体墙面涂画有大量“牛皮癣”,通告陈旧破损,门后乱堆放;对外出租店铺长期出店经营,占道设置遮阳伞,包装盒、石块、塑料筐、杂物等乱堆放,台阶上张贴有户外广告,并违规设置“路牙子”,地面散落有零星白色垃圾,门前“三车”乱停放。

针对上述问题,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谷城县城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县政府15号令)文件要求,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整改情况请以图文形式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邮箱:gchjws@163.com)。

附:县城区“门前三保”第十二期红黑榜单位名单

2021年6月3日

(作者:云上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