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解读(五)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加快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上期我们就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具体步骤进行了说明,今天我们就工作中有关部门和乡镇(开发区)的职责任务、协调配合来进行解读。

本次全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既是一项惠农工程、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时间要求紧、技术含量高。为认真完成这项艰巨的惠民工程,县政府成立了谷城县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县政府要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指导和检查验收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解决调查工作经费;公安部门负责户籍资料审核;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有关行政界线资料,调处涉及行政区划界线的权属纠纷;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负责提供各自相关权源资料;各乡镇负责农村不动产权属来源的受理、审核、认定工作,各村(社区)配合作业单位做好实地调查和现场的指界、确权审核、结果公示等工作。

本次全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费用由县级财政负担,农民个人和集体只要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登记申请的,不负担调查费用,只负责提供资料、出席现场指界和签字盖章。

编后:

总共5期的“谷城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关政策解读已全部推出。目前这项工作已在全县铺开,我们希望广大群众能积极配合,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主动申请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

记者:张文涛 通讯员:张善明

来源: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冷晶晶 / 编审:翟竞

(作者:云上谷城)